活动类演讲稿开闭幕词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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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1

同志们: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选5篇)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以及刚刚结束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今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确保完成省上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会上,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王建军同志还要做重要讲话,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做一具体安排。

一、提高认识,增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

近年来,西宁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重点,以新建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保障形式,成立专门机构,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目标,不断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们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扩大投资、促进消费、改善民生的重点来抓,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20xx年,全市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1万套,155.4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0.23亿元。截止目前,全市共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9万套、211万平方米。已入住5416套,38万平方米,累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7633户,实现了城市低保家庭的应保尽保。

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市基本形成了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国有工矿棚户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为主要内容的保障性住房体系,不仅有效改善了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条件,也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实践中,也探索了不少有效做法,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一是保障房政策制度逐步完善。制定出台了《西宁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实施细则》、《西宁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施意见》、《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西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优惠政策》等政策措施,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二是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初步建立。在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补助和省级配套资金,逐年加大市级配套资金投入,加大银行融资力度的同时,创新资金运作模式,在棚户区改造中,捆绑使用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资金;在棚户区综合整治中,捆绑使用国家补助资金、节能改造资金、房屋维修资金等,充分发挥了资金综合使用的叠加效应和规模效益。三是保障模式不断创新。结合西宁实际,确定了“引导大型国企自主实施棚户区改造、政府主导实施破产企业棚户区改造、开发企业在商品房小区中配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环境综合整治、保障房建设与重大项目拆迁安置相结合”等“五路并举”的保障房建设模式。初步构建了具有西宁特色的住房保障新模式。

但总体上看,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起步晚,覆盖面小,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差,特别是,工矿棚户区和城市棚户区危旧房集中,基础设施年久失修,居民收入低,开发价值小,改造难度大。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保障范围扩大,新增保障需求将进一步凸显,保障任务更加艰巨,将面临存量改善与增量需求的双重压力。

二、预测需求,科学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

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是关乎群众利益,关乎发展大局的经济社会问题,更是关乎和谐稳定的政治问题。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稳预期、控房价、惠民生、促和谐、扩内需的重要举措,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全国今年要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硬任务,并在“”期间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覆盖面达到20%左右,规模之大,前所未有。

在3月23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明确了通过五年的努力,基本解决我省城乡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形成比较完备的住房保障体系,使全省住房条件整体发生根本性变化,创出一条具有青海特色的城乡住房建设之路的保障总体要求。住房保障工作已经从解决短期低收入家庭住房矛盾的现实问题,提升到了更加长远稳定的住房保障体系构建的新高度。

我们必须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顺应转变,立足市情,在摸清存量、预测增量的基础上,努力构建既解决现实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又兼顾未来新增需求的住房保障新体系。

一是要贴近需求,科学规划。走具有西宁特色的住房保障之路,实现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量的突破与质的提升。要从转变保障性住房规划编制的思路与方法入手,将目前“以现状调查为基础的规划”提升扩展为“以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增长、城市化发展预测为主导的规划”。以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增长、东部城市群建设及城市化发展趋势为主导,尽快启动西宁市“”保障性住房规划编制。以满足两大需求为目标,构建我市未来保障房建设的两大体系。即:涵盖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以增量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体系,以及工矿棚户区、城市棚户区等以存量改善为主的棚户区改造体系。

二是要把书记在21日市委会上做出的“居住的包容性和平等性”的指示,作为保障房规划布局的精髓和最高准则,按照“远期可控制与近期有保障”的原则,充分规划好保障房建设用地。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远期,在城市周边地区留足未来保障房建设用地;近期,在城市中心地区安排保障房项目,与商品房开发、商务商业区建设同步实施。要遵循“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规划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从城市中心区到城市外围地区,要形成梯度有序的空间布局、合理搭配的圈层结构。在用地紧缺的城市中心区,应以分散配建为主;在用地相对宽松的城市外围地区,宜建设相对成规模的公租房小区,以便于运营管理。

三、多措并举,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昨天,省政府与各州(地)、市签订了20xx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西宁市年内要建设保障性住房3.34万套、231.42万平方米。

针对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骤增、任务繁重的实际,市政府已安排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牵头,规划、土地部门配合,分两个工作组,逐项调研衔接,把任务逐项初步落实到了具体地块上,分解到了各地区单位,编制了建设方案。该方案已经3月22日市委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任务已经下达,目标已经明确,作为全市今年头号工程,我们只有迅速落实之责,毫无迟疑犹豫之隙。必须早下手,快行动,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扎实有效的工作,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

(一)责任落实到位,迅速完成前期工作

省上对保障房建设进度的总体要求是: 20xx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年底前100%实现入住;20xx年项目年底前基本竣工,50%以上实现入住;20xx年项目9月底前全部开工。各区(县)、园区,及相关责任单位的目标任务已经分解确定。一是各区(县)、园区、有关部门要尽快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编制实施方案,落实任务到人。二是由市政府成立房产、发改、土地、规划、建设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的保障房前期工作组,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专门开展计划下达、规划选址、红线划定、土地储备等前期工作,并采取会审联批,一次性研究拍板,分口执行办理的特殊措施确保行政审批事项迅速办结。三是承担保障房建设任务的各地区、各部门、单位也要成立专门工作组,抽调精兵强将,委托实力强的规划设计单位在近期内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征地方案、规划编制、施工图设计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抓住当前施工建设的黄金时机,排除困难,争分夺秒,加快进度,确保今年的项目最迟在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二)保障土地供应,确保项目落地

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约需1544亩,其中,新增用地约376亩,盘活存量土地1168亩,落实土地是今年大规模保障房建设的重要前提。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大胆解放思想,除按照省政府要求优先保证用地指标,采取先行供地等特殊措施外,关键在于要把保障房征地作为近期头等大事,调集全局力量,迅速开展征地工作,务必保证新增保障房用地在6月底前全部划拨到位。市城乡规划局近期要组织保障房规划组,逐项深入现场,在踏勘的基础上,编制规划设计条件,核发选址意见书,发挥好龙头的带动作用。今年起,规划部门要把商品房开发中10%的配建要求作为土地招拍挂的前置条件,国土部门要明确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之中,严格执行。各园区要紧密结合园区产业发展,引导园区大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利用自有土地集中建设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

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中,近四分之三的任务要通过盘活存量土地来实施,涉及拆迁面积近70万平方米,拆不掉就开不了,项目能否落地,关键要看拆迁。各实施单位,特别是房产集团公司以及各大型企业,对拆迁工作的艰巨性要有充分的认识。要提前着手入户调查,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安置方案;要通过听证会、动员会等形式加大拆迁政策的宣传解释力度,全力推进拆迁工作。各区党委、政府要按照房屋征收管理、国土管理事权划分的新格局,承担起各地区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的重任,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办事处力量,形成合力,确保拆迁工作顺利推进。

(三)努力创新,构建保障房融资新模式

项目快与慢,资金到位是关键。今年我市开工建设3.34万套、231.42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需要建设资金38.86亿元,其中国家、省上配套资金5.75亿元,市上配套资金0.31亿元,缺口资金近32.8亿元。为确保今年项目如期开工建设,我们必须在多渠道筹融资的基础上,继续创新融资思路,下大力气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一是要积极争取国家、省上补助资金,落实好市级配套资金。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定,并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保证项目顺利启动实施。二是加强项目资金整合。打捆使用棚户区改造和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实现资金的充分有效利用。将原住户安置房建设费用纳入腾空土地的成本,通过商业开发,实现资金平衡。三是将以前年度单位公房房改售房款用于保障房建设,实现增值保值,用活沉淀资金。四是创新公租房融资模式。按照“政府主导、平台运作、社会参与、股权多元”的新模式,构建以新的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公租房体系。以中央、省上专项配套资金、划拨土地作价入股作为资本金,组建西宁市公租房发展运营公司,以此为平台,利用国家中长期政策性贷款的同时,广泛吸收各类企业投资参股,形成公租房股权多元化,使公租房公司与投资参股企业之间形成以资产为纽带的产权共管关系,实现公租房用途的有效管控。五是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按照省上“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支持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所涉及的有关税收政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行业经营性收费”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税费减免政策,确保让利于民。

(四)加强监管,提高项目水平

保障性住房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从规划设计、工程质量到配套建设,都要从严要求,替群众着想,让群众放心。一是规划设计要坚持“户型合理、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的原则,注重节能环保,特别是集中新建小区,要突出环境优美,在户型设计上进一步探索近期能保障、远期可提升的可能,在小户型上做出大文章。在节能环保上,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特别要发挥地域优势,强制推广太阳能热水利用,降低困难群众的长期生活成本,实现既要在户型上经济实用,还要在功能品质上“低碳宜居”的要求。二是要对文化、教育、医疗、社区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统一安排;同时要确保水电气暖、电信等配套设施配套齐全,满足基本入住条件。三是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项目前期管理,完善项目审批手续,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选择技术力量强、社会信誉好的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加大住房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力度,注重从设计、招标、施工各个环节严把质量关,不定时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检查,重点解决工程质量通病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五)公平分配,提高管理水平

随着大规模的建设,我们将面临大规模分配的公平性与大规模物业管理的考验。把保障房建起来是政府组织力的一役之举,把保障房分配好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检阅,把保障房管得好将是对执政能力的长期考验。一是要按照政务公开和“阳光工程”的要求,向社会公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标准、依据、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配售、配租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确保我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二是要把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工作当作一项重大课题,组织人员专门研究,制定方案。要充分考虑城镇保障性住房家庭支付能力较低的困难和实际,依托居民自治组织,建立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理模式。同时,引导社会专业化的物业服务公司参与物业管理。根据业主的消费需求、意向和支付能力,提供管理维护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等最基本的物业服务,切实解决住得起、管得好的问题。创出一个具有西宁特色的物业管理新模式。三是要充分发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各类保障性住房档案,对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及其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不断提高保障工作效率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保障房配租的动态管理,确保该出者及时出去,该保者应保尽保。

四、落实责任,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省政府明确提出,将对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把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内容。对工作力度大、成效好的地区,给予奖补;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地区主要领导和相关单位进行问责。因此,各区县、各部门一定要强化组织领导,迅速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

市委、市政府将成立西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各园区也要相应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小组。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亲自出面具体协调。市政府对区、县、各园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将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对力量组织不到位、土地资金不落实、工程进度缓慢的地区,以及涉及前期工作中协同配合不主动、扯后腿的相关部门,市保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旬跟踪、月通报、季考评的跟踪督查制度,全面督查工程进展、政策落实、资金到位、建设质量等情况。特别是要把旬跟踪作为督查工作重要的工作方法,把项目推进中需要协调的困难作为重点随时通报,以便及时化解,形成迅速协调解决的良好工作机制,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二)部门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目标任务明确,建设任务繁重,时间要求紧迫,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各环节必须及时跟进。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加强督查,确保工程建设按计划、按步骤推进。市国土、规划部门要加快审批工作进度,在土地供应、规划审批上采取灵活变通方式,开启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间,为工程开工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市发展改革部门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进行管理,并落实好预算内投资资金。市财政部门要落实好财政补助资金,预算内投资和财政补助资金,尽早下达。金融办要抓紧研究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具体办法。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督导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区、县政府,各园区管委会,以及各大型企业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作为“一把手工程”,坚决抓好落实。

同志们,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我们肩负的历史使命,也是对全市市民的庄严承诺,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意义大、责任大、难度大、决心更要大”的要求,按照市上的工作部署,狠下决心,快速行动,把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完成好。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2

同志们:

保障性住房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今天,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我们进一步提高认识,推动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会儿,赵省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狠抓落实。下面,我就财政部门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做以下发言。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大意义

“居者有其屋”是中国人千百年来的共同理想。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支持重点,在加大廉租房、棚户区改造工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实效。但是,整体上看,保障性住房建设与老百姓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赵省长在7月2日召开的市长座谈会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下功夫解决的重要问题,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对此,各级财政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保障性住房是群众的基本需求,事关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事关城乡统筹发展,事关民生改善,事关社会和谐进步。我们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对人民群众讲感情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全力以赴做好保障性住房财政性资金的落实、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把这件暖人心、惠民生,保增长、促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足额落实

根据省政府确定的《20xx-20xx年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近三年全省要建设廉租房15.74万套,公共租赁房15.47万套,棚户区改造10.16万套。要完成这么大的任务,不仅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更需要财政投入大量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财政性资金的需要。

一是继续争取中央资金。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中央财政是重要的资金来源。我们将积极与省级相关部门一起,加强项目资金对接,千方百计、不遗余力,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在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方面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减轻省市县财政压力。

二是加大省级财政投入。省财政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支出压力很大的情况下,通过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了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今年,省政府决定,将廉租住房省级补助资金由每平方米200元提高到400元,省级财政承担的保障性资金翻了一番。虽然省财政压力很大,但只要是省政府决定的事项,我们都将不折不扣地落实。要将预算内与预算外、存量与增量资金进行有效整合,通过超收安排、调剂基金预算、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调整支出结构等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省级财政投入不留缺口。

三是落实市县资金。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市县政府是建设的责任主体,市县资金能否足额落实,关系到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成败。市县财政部门要将保障性住房建设支出列入本级预算,切实加大预算安排规模。要落实好现有的筹资政策,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按规定将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住房保障。上述两项资金不足的,可以适当提高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比例。同时,要进一步开阔思路,拓宽投融资渠道,通过资产置换、盘活土地、增加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等多种形式,筹措保障性住房资金。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作,搞好项目衔接,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及信贷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保障市县配套资金足额落实。

四是认真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为了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省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对廉租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房产税、契税;对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土地出让收入予以免收。不能因为税费减免政策不落实,影响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

三、管好用好资金,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推进

为了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各级财政在支出压力很大的情况下,千方百计挤出资金,加大了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力度。这些资金来之不易,我们必须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用好这部分资金。

一是建立特设专户制度。为了确保资金不被截留和挪用,保证市县财政资金足额到位,从今年开始,我们将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特设专户制度,中省市县财政资金都要打入这个专户,实行封闭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要建立财政、银行、主管部门的资金使用信息反馈机制,通过银行的信息系统,来跟踪、监控、反馈资金进出专户实况,确保资金高效运行。

二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各级财政部门既要坚持资金按计划、按预算、按程序、按进度的拨款原则,又要考虑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特殊性和紧迫性,在项目开工和各方资金到位后,可采取提前预拨、提高首付比例,简化拨付审批程序等措施,加快拨付进度,全力支持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

三是加强绩效考评。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对保障性住房的项目进度、质量、资金管理效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绩效考评。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财政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与下一年度省级补助资金安排相挂钩。资金使用效益好的,继续支持或加大支持。资金使用效益差的,要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减少支持或不予支持。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等财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要建立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保障性住房资金的,要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谢谢大家!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3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和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抢抓机遇,强化责任, 完善措施,加快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刚才,志宏同志就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情况作了说明,市发改、财政、国土部门负责同志作了发言,会上还与各县区和有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大家要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事关民生和发展大局

住房是群众的基本需求,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去年以来国务院连续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副先后四次召开保障性住房工作会议,研究解决不同收入阶层住房困难;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今年8月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从思想认识、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些都充分表明,中、省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机遇非常难得。就我市而言,市委、市政府一直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的大事来抓,作为民生八大工程的重要内容,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保障能力逐步提高。近年来全市累计开工建设廉租房1.2万套近60万平方米、公租房1000套5万平方米,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8万户,已使城乡3 万多户低收入家庭改善了住房条件,廉租房建设连续三年受到省上表彰。

在充分肯定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有差距,进展也不够平衡,少数县区重视不够,推动力度不大,没有按照应保尽保和住有所居的要求谋划项目、上报项目、落实项目;有的工程实施比较缓慢,土地供应紧张、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落实到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成为影响项目建设的最大制约。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尽快加以解决。

保障性住房是事关民生改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大事,是各级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深刻的认识。

首先,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重大机遇来对待。为应对金融危机,20xx年中央就把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列为扩大内需促进增长十项措施的首位。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缓解群众在居住方面遇到的困难。今后3至5年国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将进一步加大,再加上税费、用地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为我们提供了难得的建设机遇。

其次,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住有所居”是党的xx大提出的要求。目前我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6平方米,低于全省28平方米,全市还有1万余户城市棚户区、危旧房以及8万户农村危房需要改造。住有所居、安居乐业,是人民群众最迫切、最关心、最现实的需要。如果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群众的住房问题不能有效解决,就会扩大贫富差距,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对此,各级政府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必须把保障性住房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切实把这一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好。

第三、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有效途径。我市城镇化相对滞后,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期间,将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和移民安置、受灾群众建房、乡镇机构改革等结合起来,推动35万农民进城落户,使我市城镇化水平提高到46%以上。要让农民愿意进城落户,真正进得来、留得住、能发展,关键要使这部分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比较可靠的社会保障,其中最基本的是能够住有所居。有条件的农民可以购买商品房,但还有相当一部分要靠保障性住房解决。

第四,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保障性住房的目的在于改善民生,但也是一个十分巨大的市场空间。按照规划,今年到20xx年3年间,我市要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5万多套,完成各类改造近4万户,必将有效带动社会资金增加对住宅建设的投入,拉动建材、设备、五金以及装饰装修、家电家具、通讯物业等服务产业的发展。同时,通过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让中低收入家庭靠政府帮助,中高收入居民靠市场供应来解决住房,可以优化住房结构,缓解市场需求,从而达到既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满足群众住房需求,又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稳步发展的目的。

总之,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改善民生之要、拉动经济增长之需、政府应尽之责。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紧紧抓住当前中、省加大住房保障投入的机遇,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好这件暖民心、惠民生、促发展的大事,确保顺利完成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二、着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任务非常繁重,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省、市的要求,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责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我市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

一要明确任务,统筹规划。我市从今年到20xx年要通过各种方式筹资建设廉租住房1.52万套,新增租赁住房补贴4700户;新建经济适用房1.18万套、公共租赁住房3000套、限价商品房2.75万套,实施棚户区改造1.36万户、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1300户、农村危房改造2.4万户。各县区要根据目标任务,迅速组织开展城镇居民住房、收入基本状况的摸底调查,统筹规划,重点编制好20xx到20xx年以及“”期间的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季度、半年、年度,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

二要创新思路,突破难点。土地和资金是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关键。首先要落实好各项支持政策。在土地供应方面,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用地实行行政划拨,保障性住房用地要占到房地产用地指标的30%左右,未能按时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暂停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审批。在建设资金上,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要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各县区要按照政策要求,加大土地储备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多渠道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来源;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筹集落实配套资金。其次,要统筹社会力量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在发挥政府主体作用的同时,注意运用市场机制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重,土地、资金需求也比较大,各县区、各部门要创新思路,积极探索,不断寻求和拓展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要分类推进,规范管理。要加快廉租住房建设,从20xx年起,在国家对新建廉租住房每平米补助500元的基础上,省财政按每平米400元予以配套,各县区要抓住机遇,进一步加大投入,采取新建、收购、改建及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进度,着力解决好城镇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住房;要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模,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要积极争取将我市列入试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支持限价商品房建设。限价商品房主要解决城镇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土地供应实行在限房价、限套型的前提下面向市场招拍挂,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各县区要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从一开始就完善制度,规范运作,有序推进。要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建设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要实施阳光操作,健全申请、审核、公示制度,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透明,把保障性住房建成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政工程。

三、以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工作

保障性住房建设涉及群众的切实利益,既是一件大事、好事,也是一件难事,实际工作中有很多困难,但是群众的期望很高,群众要求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十分强烈,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快推进这项工作。

一要落实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程,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研究部署,层层落实责任,每个项目都要明确包抓领导、具体单位、时限要求、奖惩措施。各县区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成为实体性的办公室,作为常设的工作机构,抽调得力人员集中办公,切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矛盾和问题。

二要形成合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县区和职能部门要加强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完善配套措施,不断丰富我市的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发改、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中、省投资补助;规划、住建部门要搞好规划、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国土部门要按照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方式,抓紧落实用地指标和地块;人民银行、银行监管部门要做好金融信贷政策支持工作,人社、公安、民政、环保、扶贫、税务等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要强化监督。市、县两级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发挥协调组织职能,加强工作指导,及时解决问题,促进任务落实。要加强督促检查、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政策执行、资金运行的监督,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总的来说,过去工作做的不错,但任务还十分艰巨,我们肩负的责任重大,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抢抓机遇,迅速行动,以干克难,勇于创新,加快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实现党的xx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的目标。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4

1993年我省曾召开一次高教工作会议,时隔将近20xx年,浙江高等教育已发生深刻的历史性变化。在新的宏观背景和发展阶段再次召开高等教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清醒认识问题,切实把高等教育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质量上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高等教育持续快速发展。尤其是1999年,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针对我省高校数量偏少、规模较小、资源不足的实际,作出以改革的思路和办法、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通过建设高教园区和新校区、改革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加快发展民办和职业高等教育等举措,切实解决了我省高等教育数量的瓶颈制约,扭转了广大考生“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求学困境。经过多年的努力,浙江高等教育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阶段的跨越式发展。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1998年的8.96%提高到20xx年的36%,由低于全国平均0.84个百分点转变为高于全国平均14个百分点。目前,全省已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77所,在校大学生72万人,分别是1998年的2.4倍和6.4倍,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举办高等教育的格局。在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着眼于创办世界一流大学,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稳步增强。一大批省属高校和地方高校蓬勃兴起,重点学科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十五”以来,全省高校为各行各业输送了56?3万毕业生,获授权发明专利1308项,并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33项,为浙江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和科技支撑。可以说,没有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就不可能有今天这样的良好局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伴随招生规模的迅速扩张,我省高等教育的内涵建设还跟不上,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亟需提高。如果说在毛入学率低于15%的精英教育阶段,高等教育的主要矛盾是供不应求,高校扩招因而成为缓解当时瓶颈制约的首要选择。那么当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之后,人民群众对大学质量的要求将日益强烈。有专家分析,我国到“”时期高等教育将转变为买方市场,出现需求主导的局面,所以大学之间的竞争将主要集中在质量和水平上。不容回避,我省不少高校定位模糊,办学特色不够鲜明;师资力量比较薄弱,部分教师教学精力投入不足;人才培养模式单一,教学内容和方法偏旧;内部管理不健全,个别学校甚至违规办学。总体而言,我省高等教育的质量滞后于办学规模的增长速度。因此,加快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必须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质量上。惟有如此,浙江高等教育才能顺应时势,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更大的跨越。

首先,把提高质量作为高等教育工作的重点,是实现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当今世界,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竞争,最根本的是人才与科技的竞争。高校不仅是传授知识、培养人才的主要机构,还是观念、文化、制度和科技的创新中心,是整个社会创新的最重要源头之一。因此,高等教育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综合竞争力。纵观世界发展的历史,大学的兴衰和大国的兴衰息息相关,哪里有世界一流大学的兴起,哪里就有民族的兴旺。对一个地区发展来说也是如此。没有高度发达的高等教育,就不可能有这个地区的现代化。浙江要在未来发展中继续走在前列,高校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不仅需要足够数量的高等教育规模,更需要高水平的高等教育质量,建成一批国内一流、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高等学校,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大批高素质人才和高水平创新成果,更好地引领和支撑浙江的现代化建设事业。

其次,把提高质量作为高等教育工作的重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关键在于人的素质。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后,每年接受高等教育的人面广量大。这部分毕业生自身的素质,以及迈出校门后对其他社会成员素质的影响,事关社会的文明程度。这就要求高等教育必须更加注重内涵提高,更加注重素质教育和人格培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我们要把学生培养“成才”,首先要把学生培育“成人”。要把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统一起来,按照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要求,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于一体,从而造就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素质相统一的高素质现代人,以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第三,把提高质量作为高等教育的工作重点,是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教育的迫切需要。教育要让人民群众满意,必然是教育质量有保证的教育。以往群众关注的焦点是上大学难,现在更关注的是上好大学。一句话,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事实上,这些年高校收费标准也有很大的提高,而与此同时,不少学生毕业后却难就业,学生、家长对此不满意。高等教育的质量如何,一所学校是不是好学校,评价标准很多,但关键还是要看它培养的学生是否得到社会的认可。应该看到,不少大学毕业生就业比较困难,虽有择业观念的因素,但根子主要在知识储备尤其是实践能力达不到用人单位的需要。这从一个方面反映了我们高等教育质量还是薄弱环节。

因此,必须着力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努力做到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总之,质量是高校的生命线。把高等教育的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质量上,符合高等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反映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锐意进取、乘势而上,通过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实现我省高等教育的新跨越。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在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浙江高等教育加快改革和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我省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转变办学理念,突出工作重点,深化教育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内部管理,推动高等教育由外延扩张为主向内涵提高为主转变,努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高等教育的基本职能是培养人才、创新知识和服务社会。这三项职能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把高等教育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其实质就是着力提升高校开展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与水平。我们要着眼于推动高校提高教学质量,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造精神,切实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水平,更好地成为我省培养高素质、多层次人才的“摇篮”;要着眼于推动高校提高科研能力,围绕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目标,选准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努力支撑发展、引领未来,更好地成为我省推进知识创新的“前沿”;要着眼于推动高校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以合作共赢为原则,从当前我省发展的紧迫需求出发,充分发挥技术、人才、信息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成为我省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文化传播的“桥梁”。总之,要通过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使学生成人成才,促使教师立身立业,真正做到高等教育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惠及人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满意度。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适应高等教育工作重心的转移,立足浙江实际,要努力在以下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努力在强化特色优势上求突破。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是从整体上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质量的根本要求。要统筹规划全省高校设置,积极支持浙江大学和中国美术学院向世界一流大学目标迈进,推动浙江工业大学等若干省属高校跻身全国同类高校前列,最终形成一批国内一流、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高校群。另一方面,合理确定全省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规模与比例,健全多层次的办学结构,支持若干所高等职业学校进入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行列,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级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这里需要指出,高校应该分层次、分类型,确定的目标必须因地制宜。国内外成功办学的经验表明,高校办得好不好,不在于规模大小、层次高低,每一个层次都可以有非常好的学校,关键看是否在合理定位的基础上办出自己的特色、形成自己的优势。如何强化自身的特色优势呢?一个重要载体,是抓重点学科建设。因为学科是高校的基本组成元素,是高校办出特色的基础。浙江大学经过百年的积淀,才形成今天这样的国内综合性优势,这是省内其他高校难以比肩的。对于省属高校和地方院校,应当分清主次,首先瞄准若干个重点学科,集中资源数年磨一剑,力争培育出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的优势学科,从而带动学校发展层次和品牌的提升。为此,要切实抓好省级重点学科尤其是“重中之重”学科建设。20xx年以来,省财政每年投入1亿元,用于支持20个省属高校“重中之重”学科的建设。这项工作要继续坚持,并加强绩效考评,严格过程管理,不搞终身制。当然,“重中之重”学科也不限于20个,对条件成熟的,可以适当扩容,而且不囿于省属高校的范围;对市属高校中部分具备相当水平的学科,在日常经费渠道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省财政可给予相应的扶持。经过努力,争取到“”期末全省有40个左右的学科达到国家重点学科水平。同时,各高校还要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学科布局,尤其是结合我省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紧缺型人才培养的专业设置。一句话,每所高校无论是综合性的,还是多科性或单科性的,都应该注重科学定位,在办出特色上下大功夫。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上求突破。对于任何一所高等学校,培养人才是首要任务,这也是衡量办学质量的第一标准。但不容回避,目前相当一部分高校由于缺乏现代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忽略了对学生素质的全面培养和特点的充分挖掘,大学毕业生动手能力不强、创新能力弱是一个通病。因此,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是当务之急。一是优化教学内容。这是强化高等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重要方面。不少大学毕业生反映,“课堂学的”与“工作用的”是两码事,这暴露了我们在课程设置上存在的问题。适应发展的现实需要,本科院校要按照“加强基础教学、拓宽专业口径、注重素质教育、促进个性发展”的要求,高职(高专)院校要按照“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能力优先”的要求,不断充实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教学,着力完善课程体系。二是改革教学方法。大学教学绝不能“填鸭式”,要积极鼓励教师突出启发性、灵活性、探究性和创造性,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注重师生互动,并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教学手段。三是创新教学制度。积极推行以学分制为基础的“弹性学习”制度,允许跨专业选课,完善大学生学科性科技竞争制度,鼓励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同时,建立教学质量巡视制度,推行教考分离,逐步健全高职(高专)教学工作分类评估体系,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宏观监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当前必须切实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高校应将更多资金投入实践教学,宁可少盖房子,也要把实验、实践教学条件搞上去。要促使大学生更深入地走向社会,到工厂、到农村、到社会各个领域参加实践活动。为此,要积极推进大学生实训基地建设。“”期间,要以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专业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重点建设好一批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事业单位要为大学生实习提供条件,通过产学合作,形成一批规模较大、行业认可度高、接纳能力强的校外实习基地。同时,切实加强高校德育工作,培养大学生牢固树立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的全过程,渗透到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环节。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在提升教研水平上求突破。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在教师。纵观世界一流大学,其之所以一流并非因为拥有了一流的校园,而是拥有一流的人才。清华大学老校长梅贻琦先生曾提出:“大学者,非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事实上,国外名校一般都保留并继续使用着古老陈旧的建筑。而我们的现实是,校园都建得很漂亮,有的校园完全称得上世界一流水平,但内涵建设却不尽如人意,尤其是教师整体的教学、科研水平难以满足高质量办学的要求。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我省高等教育实现新跨越的重要基石。要坚持引进与培养并举。一方面,加快实施“钱江高级人才引进计划”,面向海内外,引进和选聘更多的高素质教师尤其是学科带头人;另一方面,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培养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强化激励机制,引导广大教师致力于提高教学与科研水平,在公平竞争中施展才华、脱颖而出,形成一批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优秀教师团队。

毫无疑问,师资质量的高低,集中体现在教学、科研的综合能力上。应该说,教学、科研是相辅相成的。我们有大批教师既是教学能手,又是科研行家,而且在教学、

科研上都取得了突出业绩。但也要看到,由于利益导向等因素,部分教师乃至高校存在着重科研、轻教学的倾向,教学的中心地位有所弱化;有的名教授虽然精于教学,但无暇授课,带的研究生过多,却没有时间指导。必须强调,教师的首要职责是教书育人,广大教师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教学中去。要建立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制度,倡导名师教授给本科生上基础课。要完善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把教师教学业绩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重要条件。同时,进一步推动科研与教学紧密结合。高等学校要主动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积极支持教师围绕产业升级,加强基础性研究和高新技术创新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并将最新的科研成果融入课堂教学,既提高科研水平,又提高教学水平。高校的科研机构和实验平台要向学生开放,并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充分发挥科研对人才培养的促进作用。

(四)完善高校内部管理,努力在规范高效运作上求突破。现代大学必须有现代管理。高校办学质量的提高,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客观地说,目前我省高校的管理与高水平大学的管理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推进高校依法治校、严格管理,是我省高等教育实现新跨越的必然选择。首先,进一步完善高校治理结构。公办高校要坚持并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教、民主参与的机制,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的作用,注重发挥专家、学者等专业人员在学校决策和管理中的作用。尤其需要指出,高校必须淡化“官本位”色彩,要努力改变管理过于行政化的倾向。民办高校要落实董事会(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其次,加强高校财务管理。要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在这几年的快速发展中,不少高校举债搞建设,有的包袱还相当重。为此,省政府已安排43亿元的省属高校信贷项目补助,补助经费由省财政通过国库调剂到位。此外,对省级部门和行业主办的高职(高专)院校,省财政也将给予一定的还债资金支持。但需要明确的是,有关高校是负债主体,必须切实承担起偿债责任,细致落实好偿债方案,确保偿债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第三,坚决规范办学行为。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高校特别是民办高校在招生、管理、教学等方面不够规范,个别学校甚至引发事端,对此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整改。要确保高校规范高效运作,必须建章立制,把处理党委与行政、教学与科研、行政与学术、人事与薪酬等重大关系的原则规定下来,还要把学校资产、财务管理的原则规定下来,真正使高校内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完善高校内部管理,还必须致力于校风建设。好的校风是一种品质和境界,往往能使一所大学独树一帜,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校园文化。比如浙江大学的求是精神,就是经过上百年的锤炼,而这恰恰是一流大学的精髓所在。每一所大学都要十分注重校风建设。要提倡脚踏实地,力戒好高骛远;提倡求真务实,力戒心浮气躁;提倡勤俭办学,力戒铺张浪费。通过坚持不懈地培植校风,逐步增强高校自身的“软实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开创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新局面

加快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是政府和学校的共同任务,也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在新的发展阶段实现新跨越。

一是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在现有的体制下,政府对高等教育发展仍起着主导作用。各级高校所在地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程。目前政府对高校管理,既存在管得过多、过死的问题,又存在管理缺位、不到位的问题。对如何理顺政府与高校的关系,用什么方式管,管哪些内容,管到什么程度,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对高等教育发展,政府应当遵循其内在规律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其办学方向、布局结构、办学秩序、经费保障等重大问题。当前,要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全面分析人口增长和生源结构、就业结构,科学设置和调整全省高校布局,统筹规划和建设支撑浙江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培养基地、高科技创新基地和先进文化传播基地。要积极引导高校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科研、教学平台的开放共享,鼓励和扩大教师互聘、设施互用,切实提高优质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增强为高校服务的意识,努力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

二是切实加强政策扶持。促进高等教育发展是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领域。随着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的增强,政府要不断增加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力度,依法确保预算内高等教育经常性事业经费拨款逐步增长。此次省政府决定,“”期间将组织实施“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涉及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改善、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创新能力、促进毕业生就业等六大类、20个项目。据测算,各级财政将投入27?7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14?4亿元。对这些财政资金,必须着力提高使用绩效。要坚持和完善“三级办学,两级管理,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充分调动政府、社会、学校的办学积极性,继续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举办高等教育。同时,有关部门要按照高等教育提高质量的要求,研究和完善学校专业设置、资源配置、人才引进、利益分配、成果评鉴、质量评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更好地推动我省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三是切实加强班子建设。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体是高等学校,而高校的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校长是领军人物。高等学校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对管理者的要求很高,所以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尤为重要。作为一个现代大学的管理者,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先进的办学理念,要有锐意创新的精神和脚踏实地的作风,要有善于沟通的艺术和知人善任的眼光。更需指出,管理高校与从事某个专业领域的教学和科研有着不同的要求。因此,高校主要领导必须把主要精力用在管理上,没有全身心的投入是很难办好学校的。我们许多高校领导都是在某个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业绩的专家,现在既然走上领导岗位,就一定要全身心地投入到高校管理工作中去,为我省实现高等教育新跨越作出新的成绩。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维护高校稳定问题。在这些年的快速发展中,我省高校规模不断扩大,多数都已经成为万人大学,不少高校还是多校区办学,可以说高校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最为复杂的组织系统之一。高校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做好高校所有工作的基本前提。特别是今年将召开党的第xx大,省里也要召开第十二次党代会,确保高校稳定的责任更大、任务更重。高校的书记、校长守土有责,要把维护稳定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排查和消除不稳定因素,及时掌握动态,完善应急机制,确保校园和谐平安。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5

同志们:

这次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县委、县政府对20xx年度人口计生工作先进乡镇和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龙海同志全面总结了去年,对今年的人口计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表示祝贺!下面,就做好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人口和计生工作年年开会讲,大家年年听。在平时抓工作的过程中,我们通过收听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有一个感受,人口比例问题已成为计生工作最关键的问题。一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会导致男女比例严重失衡;二是今后十年,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最明显的特征是“人口红利”减少,老年人抚养比上升,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压力加剧。同时,河北省老年人抚养比又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目标,就是要加快经济发展,提前应对“人口红利”衰减问题。所以,大家在抓经济、抓发展的过程中,决不能忽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人口计生工作上,要进一步强化三个方面的认识:

第一,抓好人口计生工作是坚持基本国策的必然要求。经过多年努力,人口计生工作实现了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过渡转变。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干部群众对现行生育政策产生模糊认识,甚至社会上流传“放开二胎”的错误言论,给人口计生工作造成负面影响。计划生育是党和国家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去年发表“4?26”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这说明,人口计生政策作为基本国策必须毫不动摇地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在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

第二,抓好人口计生工作是实现振兴崛起的现实需要。人口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据专家统计,人口增长率每下降1个千分点,人均GDP可提高0.36至0.59个百分点,控制人口数量对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十分明显。武邑33万人,年均增长1500人左右,如果解决不好人口问题,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沉重包袱。实现武邑振兴崛起,必须把人口计生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牢牢地抓在手上,确保经济发展“高速度”、人口出生“低水平”。

第三,抓好人口计生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按照人口统计学规律,出生人口性别比应保持在103-107之间。如果不从现在着手,科学地研究和解决好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20xx年后这代人男多女少,男孩子找对象就会向下一年龄段延伸,必将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甚至形成政府难以调控的政治问题,从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所以,人口计生工作不是简单的人口出生问题,是政治层面的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层面的问题,要站在对历史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认真抓好人口计生工作。

二、统筹推进,抓牢重点。人口计生工作千头万绪,归纳起来,要全力抓好两大重点:

第一,毫不松懈地稳定低生育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关键环节。目前,全县的低生育水平,主要靠行政手段来实现,群众的生育愿望与生育政策之间的矛盾还没有根本消除。受20世纪80年代末第三次人口生育高峰的影响,当前全国进入第四次生育高峰(第一次建国初;第二次1962年后;第三次1987年后)。武邑的人口基数大,保持低生育水平面临巨大压力。同时,今年是猪年,中国人对龙有着特殊的感情和喜好,全国不少地方出现抢生“龙宝宝”的现象。如果计生工作跟不上,就会造成人口出生率的猛增暴涨。刚才,龙海同志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讲了很好的意见。在这里,我特别强调一点,各乡镇要在加强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结合国家的惠农政策,把该做的服务性、基础性的工作做到位。要把上站普查作为控制外生的第一道关口,严格把关。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各乡镇的春季普查率不是很好。各乡镇区要对这项工作引起高度重视,该配备的人员、设备要配备齐全,切实提高普查的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全面提高上站普查率,争取控制外生的主动权。计生局要定期搞好业务培训,切实抓好免费孕前检查试点县的启动工作。

第二,综合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是当前表现较为突出的人口问题,也是将来很难破解的社会问题。据专家分析,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到20xx年全国20岁至45岁的男性比女性多出3000万人左右,也就是说,每1000人中多出21人左右,这将成为危及国家、社会的重大隐患。从武邑看,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已经显现。这并不是说相关部门没有做好工作,关键在打击“两非”问题上,我们还没有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今后,范县长牵头,计生、卫生、药监、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每季度开展一次打击“两非”的专项行动,形成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措施,把握关键。抓好人口计生工作既要着眼当前,加强行政推动;又要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作中,要按照“振兴崛起抓重点、未雨绸缪抓关键”的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四个关键环节:

第一,加强宣传转观念。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是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治本之策。目前,“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等落后思想,仍是农村计划外生育的主要原因。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把群众的生育观念转变到“少生快富、优生优育”上来,把主要精力引导到“干事创业、增收致富”上来,在全社会营造“比发展、比创业、比致富、比文明、比先进”的浓厚氛围,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的良性发展,同比提升党委政府在群众层面的执政能力。

第二,落实政策树导向。目前,国家坚持制度化与人性化相结合的原则,纵深推进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由过去的“处罚多生”变为现在的“奖励少生”。这是国家的政策导向,也是各级开展人口计生工作的用力方向。如果我们的工作与上级不合拍,只靠简单的行政手段和经济处罚强制推行计生政策,势必造成工作被动,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从另一个角度讲,落实计生惠民政策是各级各部门的职责所在。在这项工作上,要克服本位主义,配合计生部门落实独生子女父母10元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3000元一次性奖励等奖励扶助政策,让计生家庭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充分调动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第三,依法征收促规范。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超生家庭对社会的经济补偿,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征收,足额征收,否则会造成违法生育的滋生蔓延。在这方面,要做到依法依规、严格程序、统一标准、足额征收。工作中,要克服简单粗暴的征收方式,坚持“情、理、法”原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必要的时候申请法院执行。同时,要做到一碗水端平,坚持一个标准,不开口子,不批条子,一视同仁。另外,各乡镇区要主动与县计生局搞好配合,推进落实社会抚养费“四在县”管理体制改革,在征收、管理和使用上,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第四,抓树典型强服务。开展好人口计生工作,摸清底数是前提。范县长要协调相关部门核准人口基数,确保与实际相符。同时,落实计生政策,控制人口增长。一要抓典型。把超生户作为重点、作为典型,真抓真管,不管就等于放纵,不管就等于认可,但不能采取强硬措施或者过激行为,可以按照程序起诉到法院执行。如果我们起诉了,法院不执行是法院不作为,我们没有发现、没有起诉就是我们没有作为、失职渎职。只要摸清了底数,发现超生的按照程序办,做好计生工作就没有那么难。这次会议后,各乡镇区要组织召开计生工作会议,要求各行政村从现在开始,发现超生一律按照程序办,在工作局面上打开新开端。二要树典型。对于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家庭,也要作为典型,通过利用扶贫资金进行倾斜照顾,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难题。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好坏都一样。只要做到奖惩分明,计生工作就一定能做好。三要抓统筹。各项工作不是孤立的,是相辅相成的,要统筹推进、整体推进。会后,各乡镇区要对本辖区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通过抓计生工作或者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发现一些问题,排查出一些矛盾,统筹抓好维稳工作。各乡镇区要探讨如何施政,只要是提纲挈领的抓好一项工作,抓到底,抓好了,就能触类旁通、以点带面、以线代面,推动全镇域整体工作开展。

第五,一票否决严责任。“一票否决”是推动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的制度保障。但由于种种原因,这项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彻底,个别单位仍存在本位主义思想,影响了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后,县计生局在年终考核上要严格把关,对未完成人口计生目标任务的单位,如实上报,坚决落实“一票否决”。

四、齐抓共管,创新局面。人口计生工作覆盖面广,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沉心静气,常抓不懈,进一步强化主动意识、合作意识和责任意识,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推动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一要党政一起抓。各乡镇党委书记是人口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长是具体责任人,要做到“属地管理”,党政同抓,工作同力,目标同向,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人口计生工作始终保持一紧再紧、一严再严的高压态势。

二要部门联合抓。县计生局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履行好指导、检查和督促的工作职能。同时,相关单位要主动参与,齐抓共管,形成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强大合力。特别是在联合执法和数据上报方面,要加强沟通协调,避免出现“工作断链”和“口径不一”等问题。

三要上下共同抓。龙海同志要加强督导,定期调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科学推动工作开展。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根据各乡镇计生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排队,每季度形成一次通报,上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排在倒三名的单位由主管县长谈话,拒不改正的,由县长、书记约谈。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

总之,做好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基层、工作在平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牢重点,把握关键,着眼未来,抓住当前,努力开创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武邑振兴崛起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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